“植”此新绿 “树”造美景
——仙桃法院开展补植复绿暨践行生态恢复回头看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06 点击数量: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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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3月6日,在“3·12植树节”来临之际,仙桃法院开展“补植复绿暨践行生态恢复回头看”主题活动。仙桃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倩带领环资审判团队干警参加活动。汉江中院赔偿办主任陈忠军、副主任蒲清慧,仙桃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程利华,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加。

揭牌仪式

上午9时,“生态环境修复警示区”在仙桃市三伏潭镇西乐寺村揭牌,张倩主持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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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院赔偿办主任陈忠军、副主任蒲清慧参加揭牌仪式

陈忠军表示,设立“生态环境修复警示区”有助于发挥司法生态保护功能,起到警示教育、普法宣传的作用,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

补植复绿

在仙桃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干警、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下,滥伐林木刑事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雷某在滥伐林木的案涉土地上补种400棵意杨树苗,进行补植复绿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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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被告人雷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仙桃市三伏潭镇某村沪渝高速公路北侧的意杨树118棵,经仙桃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现场调查,蓄积为62.4179立方米。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雷某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仙桃法院依法判处雷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判决雷某于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补种354棵意杨树,管护期二年,成活率达到90%以上。

现场“回访”

在仙桃市国有赵西垸林场环境资源生态修复基地,仙桃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干警、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的被告人周某在2023年的补植复绿情况进行“回访”,现场查看了补植复绿面积、树木成活率和补植环境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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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访”中,周某认真遵照林业部门技术人员的指导意见,做好为基地内树木进行垒砌灌水土堰、浇灌、培土等管护工作,其补植复绿的树苗成活率高、长势良好,补植复绿取得阶段性成效。

张倩表示,仙桃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抓好审判“后半篇文章”,常态开展补植复绿、就案普法等活动,引导更多群众参与到环境资源保护之中,共同守护绿美仙桃水清岸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