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用18天!仙桃法院跨省办结一起“拒执罪”自诉案件

发布时间:2022-07-21 点击数量:670

近日,仙桃法院“拒执罪”办理团队快速办结一起“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该案从引导立案、决定逮捕到顺利结案,仅用时18天。

2019年11月,仙桃某鞋材公司(以下简称鞋材公司)与长期业务往来的蒋某进行结算后,蒋某出具了一张下欠鞋材公司货款70300元的欠条。因多次催讨未果,2021年2月,鞋材公司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经仙桃法院主持调解,蒋某与鞋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蒋某分七期支付货款70300元。调解协议生效后,蒋某仅支付10000元货款,便拒绝按调解协议支付剩余货款,鞋材公司遂向仙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吴春鹏第一时间对蒋某名下财产发起线上线下查询。经查询反馈,蒋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我真的没钱!”,执行干警多次与蒋某联系时,蒋某均以此为由,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为核实蒋某所述情况,执行干警吴春鹏决定查询蒋某名下账户的资金流水以辨真假。经查,2022年1月-4月间,蒋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仅10000元以上的银行转出流水就有11笔,共计34万余元,远远超过该案执行标的额。执行干警吴春鹏立即将该情况提交执行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

经执行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认为,蒋某名下有大额资金流水却未用于还款,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随后,仙桃法院“拒执罪”办理团队便引导鞋材公司提起刑事自诉。

7月1日,仙桃法院对蒋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拒执罪”办理团队一级法官彭彩云随即向公安机关申请发布蒋某为网上追逃对象。7月13日下午,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潘桥派出所在辖区发现蒋某踪迹后立即实施逮捕,并告知仙桃法院。仙桃法院“拒执罪”办理团队干警当即前往温州,拟将蒋某押解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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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仙桃法院“拒执罪”办理团队干警在潘桥派出所办理提押手续时,蒋某连忙联系亲属筹措还钱,同时,不停表达自己的还款意愿。在“拒执罪”办理团队干警的调解下,蒋某当场支付10000元,剩余执行案款将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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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鞋材公司向仙桃法院申请撤回“拒执罪”刑事自诉,蒋某也于同日在温州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