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火相传处,岂容蛀虫藏
——仙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秦某某职务犯罪案件
“现在开庭……”9月14日上午,仙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湖北省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原副主任秦某某受贿一案。湖北省教育厅组织党员干部通过视频远程旁听庭审,仙桃市教育局党员干部5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本案由仙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崔兆伟担任审判长,与一级法官冯芳、杨丽蓉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秦某某在担任湖北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科长、副主任和湖北省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5家单位在取得中小学校校园连锁服务企业备案资格和扩大校园超市经营范围、承接学生营养餐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私营业主钱款共计691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秦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有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法庭现场庄严肃穆,庭审过程规范流畅、秩序井然。旁听人员全程认真旁听庭审,“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
“我知罪认罪,真诚悔罪,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对不起同事们的信任,对不起家人朋友的期待……”被告人秦某某在最后陈述时深刻忏悔。该案将择期宣判。
“学校本该是薪火相传处,岂能丧失教育情怀和理想信念,把传承之地腐蚀成蛀虫潜伏之所!”
“揽镜自照,律己正行。教育工作者应以立德树人为己任,点亮自己、传递光辉。”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将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守好廉洁底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