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尾法庭化解一起因隐瞒病史引起的离婚纠纷
近日,杨林尾法庭通过对当事人晓之以理说服教育和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使一起隐瞒病史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案顺利化解。
朱男与彭女于2012年1月13日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新婚初期,小俩口感情尚好,对未来充满向往。孰料,在婚后的日子里,彭女伴有精神分裂症时有发作,引起朱男恐慌和焦虑。经了解,朱男得知彭女婚前就有精神病史。为此,朱男觉得彭女及其家人隐瞒病史,不讲诚信,一气之下,起诉离婚。
该案开庭时,双方当事人亲属了解开庭情况,双方情绪十分对立、激动。为了不使矛盾激化,承办法官以法施教、以理服人,细致入微地做好双方情绪稳定工作,引导双方用冷静的态度看待这起纠纷,用互谅互让的实际行动依法解决问题。
鉴于本案的事实和特点,承办法官通过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当庭进行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注重从情感中加强疏导,从法理上加强释明,帮助当事人正视问题,消除隔阂。在法官的真情调解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朱男与彭女离婚,同时,朱某给付彭女30000元生活帮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