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学仙讲·与法同行 | 学生在校受伤,责任如何判定?
校园安全关乎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学校、家长及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若学生在校期间意外受伤,责任该如何判定呢?
近日,仙桃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学生在校意外受伤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小王系仙桃某中学小学部的学生。课间,小王在教学楼二楼至三楼的楼梯拐角处行走时,不慎触碰到楼梯不锈钢扶手的断裂缺口,导致右手被严重割伤,花费医疗费30000余元。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小王父母遂将仙桃某中学诉至仙桃法院。
法院审理
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案涉事故发生时,小王不满10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仙桃某中学作为教育机构,对校内设施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确保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并消除安全隐患。本案中,引起事故发生的断裂不锈钢扶手位于学生日常活动范围内,且处于学生行走时能够接触到的范围,明显存在安全隐患,但仙桃某中学未及时检修,也未设置警示标识或采取隔离措施,导致小王因触碰到断裂的扶手受伤,仙桃某中学存在管理疏漏,依法应当对小王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仙桃某中学赔偿小王经济损失30000余元。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
校园安全关乎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学校、家长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为了防范校园安全风险,学校必须时刻紧绷“安全弦”,守好“安全关”,规范校园管理,定期排查教学场地、教学设施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同时常态化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制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家长也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孩子的风险防范意识,培养孩子的安全好习惯,共同为未成年人筑起健康成长的安全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