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大显身手 为民维权为企解忧
“是仙桃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吗?我有一些事情想咨询一下......”
近日,仙桃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接到一通当事人来电。
当事人常某某诉说其父常某(已殁)经人介绍,到仙桃市某劳务有限公司分包的工地从事劳务工作。4月22日早晨,常某和往常一样来到工地,尚未开始工作,便突发疾病去世。现就赔偿等问题与该公司发生争议,期望法院能从法律途径解决双方矛盾纠纷。
听完常某某的诉说,郭越群法官随即通过电话向劳务公司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对双方诉求进行了法律释明,并指明解决纠纷的办法及需准备的有关资料。
当日下午,在仙桃法院诉前调解办公室,郭越群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针对双方的争议,郭越群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向双方耐心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双方向仙桃法院递交了司法确认申请书。郭越群法官依法作出确认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该公司当场履行了协议内容。
1、诉前调解包括两种情形,一为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一为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 2、诉前调解优势:程序便捷,节约时间 一般而言,诉讼普通程序为六个月审限,简易程序三个月审限,疑难复杂或经上诉的案件时间会更长;而适用诉前调解期限为三十日。这一对比,可见诉前调解时间更短,能够更好满足当事人想尽快解决纠纷的要求。 在诉前调解中,法院提前介入进行调解,化解当事人的纠纷,可以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节约当事人时间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免除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可谓省心又省时。 3、诉前调解协议一经司法确认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诉前调解的效力经司法确认后,是同我国现行的诉讼中调解的效力是一样的。调解成功以后,诉前调解程序结束,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双方当事人在30日内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内容所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或司法确认裁定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据调解书或裁定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