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拖欠当事人32年的货款,还了!

发布时间:2020-08-05 点击数量:2776
碰上失信被执行人

怎么办?
请找法院。
碰上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怎么办?
还是找法院!


申请执行人

刘某


都说新官不理旧案,没想到仙桃法院执行局就让“官老爷”结了这长达30多年的货款,我这次真是在执行案件中切实地感受到公平正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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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赠送锦旗

时间回到1988年

刘某与郭河镇政府下属企业

签订了购销原煤合同

煤给了

货款却始终不见踪影

催款无果的刘某

无奈之下向法院

起诉郭河镇政府

1991年9月21日


经仙桃法院判决,郭河镇政府应给付刘某各项费用合计5.8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并没按预期收到货款,反而是走上了“一纸判决要账难”的漫长道路,郭河镇政府的负责人换了又换,刘某的心也凉了又凉。


这一晃就是近三十年

申请执行人

刘某


“听说可以申请对特殊主体的强制执行,我就想试试看。”2020年6月9日,抱着这种心理,刘某再次向仙桃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强制执行郭河镇政府所欠货款,仙桃法院于同日立案。




涉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是2020年仙桃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按照年初执行工作规范,针对涉特殊主体案件采取专人专办的工作措施,力争执行效果和执行效率双达标。

执行干警收到该案后
立即对案件梳理
并联系到当年办理该案已退休的老法官
了解案件基本情况
针对被执行人的特殊情况,执行干警巧下“两手棋”促执行。一是下好“强制棋”,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郭河镇政府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二是下好“法理棋”,执行干警联系郭河镇司法所负责同志,共同向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介绍案情、讲透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该案对助力诚信政府建设的意义。


功夫不负有心人
经过
仙桃法院执行局
郭河镇司法所的多次协调
申请执行人与郭河镇政府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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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
郭河镇政府将案款打入仙桃法院执行账户

申请执行人近三十年的等待

终于画上了句号

对于几经主体变化的历史问题

郭河镇政府勇于担当

积极想办法履行

其主要负责人

并没有将历史遗留问题

作为拖延履行生效判决的借口托词
反而是多方协调,值得点赞。

涉特殊主体被执行人让案件执行“难上加难”,此类案件久执不结导致当事人和群众对司法公信产生怀疑。仙桃法院将汇聚精锐力量,持续向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亮剑”,做到应执尽执,维护每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