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综治中心”,10日化解3起保障房租赁纠纷

发布时间:2026-05-25 点击数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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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作为保障房运营企业,做的服务也事关民生,起诉本就不是首选项,没想到法院和综治中心协同发力,这么快就化解了纠纷!”仙桃市保障房运营公司代理人握着仙桃法院派驻市综治中心法官周涛的手连连致谢。

保障房事关困难群体安居权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近日,仙桃法院联合市综治中心,仅用时10天,便成功化解3起民生租房矛盾纠纷,一起来看看吧~

基本案情

仙桃市保障房运营公司多名承租人长期拖欠房屋租金,多次催告无果后,运营公司计划通过诉讼途径追回欠款。在仙桃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引导下,考虑到诉讼程序耗时较长、易激化双方矛盾,且案件均属于民生类小额纠纷,该公司最终自愿选择前往市综治中心,依托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机制,以非诉讼调解模式处置涉租争议。

靶向施策

案件移交至市综治中心后,专职调解员第一时间对接法院,邀请派驻法官周涛全程参与、专项指导调解工作,构建“法官+调解员”联动解纷模式。

“民事纠纷调解的核心,在于深挖矛盾产生的根源,精准掌握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诉求,不能采用一刀切的调解方式。”结合丰富的基层审判调解经验,周涛联合调解员逐一梳理3起欠租案件的基本案情、涉案金额、争议焦点,深度剖析3名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差异化原因,并针对不同矛盾类型,制定个性化调解方案,因人施策破解纠纷难点。

1.体恤特殊困境,分期缴费纾民难

承租人赵某拖欠租金,本质并非恶意欠费。经核实,赵某因患病长期就医,高额医疗开销耗尽家庭积蓄,经济状况窘迫,客观上无力足额支付房租。

“我清楚拖欠房租是我的不对,但近期治病花销太大,手头确实拮据,实在没办法一次性付清租金。”调解现场,赵某坦言道。

摸清实际情况后,周涛及调解员双向开展沟通工作,一方面耐心安抚赵某情绪,缓解其焦虑心理;另一方面主动对接保障房运营公司,详细告知承租人的特殊家庭情况,积极争取公司理解。最终运营公司从民生关怀角度出发,酌情放宽缴费要求,同意赵某分2期缴清12000元拖欠租金,切实为困难群众减负。

2.厘清合同条款,破解认知难题

承租人刘某则是因为对租金起算时间存在认知偏差,心生不满而拒付房租。

“当初约定装修完成后才计费,现在领了钥匙就开始算租金,完全没有考虑实际入住和装修进度!”调解初期,刘某情绪激动,对调解工作十分抵触。

针对该问题,周涛当场调取双方签署的租房合同,逐条解读相关条款:“合同内已明确约定,租金以承租人领取装修钥匙为计费起始节点,同时合同预留了3个月专属装修周期。房屋空置半年未能完成装修,该部分产生的租金损失,不应由运营企业承担。”同时,调解员从情理层面开展劝导,引导刘某换位思考。

在明晰合同规则与相关政策后,刘某正视自身认知误区并致歉,当场一次性结清全部拖欠租金。

3.认真释法说理,强化法治意识

承租人钱某长期拖欠租金,则是抱有侥幸心理,无视保障房租赁相关规则,始终认为欠缴房租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无需过度较真。

“只不过拖欠几个月房租而已,没必要弄得这么严肃。”调解初期,钱某不以为然。

对此,周涛严肃开展普法释法工作,向其讲明利害关系:“保障房属于政府统筹管理的公共民生资源,面向特定困难群体分配使用,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是承租人的法定义务。若恶意拖欠,不仅需要补齐全部租金、承担案件诉讼费用,还会被纳入征信相关记录,对个人日后出行、信贷、公共服务申领等多方面造成负面影响,得不偿失。”调解员同步结合保障房运营现状,讲解租金对于房屋维护、配套修缮的重要性,劝导其体谅运营公司工作难处。

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劝导,让钱某开始冷静反思自身行为。次日,钱某主动联系保障房运营公司,主动沟通缴费事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约定由钱某分2期履行租金缴纳义务。

10日高效调处,3案圆满了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此次保障房租赁纠纷的成功化解,是仙桃法院发挥矛盾前端分流作用、践行多元解纷理念的生动实践,更是“法院+综治中心”联动赋能基层治理的有力体现。仙桃法院将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分流机制,努力以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安居幸福,为平安法治仙桃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