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法院: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 化解行政争议效果显著

发布时间:2024-07-19 点击数量:1440

为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近日,仙桃法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充分运用调解手段,顺利促成2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达成和解、1起行政赔偿案件达成调解。

副院长主审+“一把手”出庭

合力化解行政争议

2020年12月,张某在前往仙桃某无纺布公司上班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张某家属向仙桃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市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后,仙桃某无纺布公司认为该决定错误,遂向仙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该案由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德学担任审判长,与一级法官马敏、周涛组成合议庭。

image.png

开庭审理时,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朱立华作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仔细听取原告意见,积极参与答辩,正面回应原告诉求。

休庭后,范德学副院长与合议庭成员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从法律的角度释法说理、从情理的角度答疑解惑。最终,仙桃某无纺布公司向仙桃法院申请撤诉,该起工伤认定争议以和解方式结案。

庭前调解+府院联动

一日化解行政争议

2023年3月,余某与湖北省某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5月,余某在作业时从槽钢面架上跌落地面受伤。仙桃市人社局于2023年9月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湖北省某劳务公司不服,遂向仙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image.png

仙桃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刘拥军承办该案。为将该案实质性化解在庭前,刘拥军与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朱立华就案件情况多次沟通交流,积极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湖北省某劳务公司与余某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湖北省某劳务公司当日即向余某支付工伤赔偿款8万元,该起案件得以在一日内实质性化解。当事人为表感谢向仙桃法院送来锦旗。

庭审出声+庭后调解

柔性化解行政争议

谢某为经营奶牛场、再生资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租赁的土地上建设仓库、职工宿舍等建筑。2022年3月,仙桃市干河办事处对该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后经仙桃法院审理,确认该强制拆除行为违法。随后,谢某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该案由仙桃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一级法官马敏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陈超、赵国华组成合议庭。

庭审中,干河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何格出庭应诉,干河街道办事处、杜湖街道办事处、沙嘴街道办事处、龙华山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40余人到场旁听。

image.png

休庭后,马敏与干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闵玉浩、主任何格等多次沟通,从情、理、法等方面进行分析,组织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该起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据悉,2024年7月15日,仙桃法院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入选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德学表示,仙桃法院将持续推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通知》,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功能作用,力争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仙桃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