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及检察辅助人员考试笔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1.应试人员应进行自我健康管理。应试人员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应为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志。
考生凭疫苗接种证明(或健康码中接种记录,考前48小时内(从1月6日起算)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需持有考试地点所在市的医疗机构考前48小时内(起算日期同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中高风险区所在市人员不参加考试。考前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按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后方可参加考试。
2.应试人员应接尽接新冠疫苗。应试人员应尽量在考前接种新冠疫苗,因禁忌症等原因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应试人员需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湖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及检察辅助人员考试笔试专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注明禁忌症类型等原因,进入考点(考场)时提交给工作人员。
3.应试人员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5.应试人员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通信大数据卡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记、健康码绿码和考前48小时内(起算日期计算方法见前述)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方可进入考试专区。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C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应试人员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7.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专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8.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9.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10.我省及各市州对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按新要求和各地防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