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上演“反转剧”,签完调解协议还能反悔吗?

发布时间:2024-10-31 点击数量:242

签完调解协议又反悔行不行?

“那个协议不行,你赔偿的太少了,还要多赔偿点,不然我就去法院起诉你。”

“啥,你说啥,还要我赔偿,你这太不讲信用了吧,起诉就起诉,我们看看法院咋判?”

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交警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签订了赔偿协议,并按约履行了赔偿金,但事后一方反悔起诉至法院,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会如何处理?

达成协议,谁知事后反悔

2023年8月,张三与李四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两人受伤、两车受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张三负主要责任,李四负次要责任。

2023年9月,经张三和李四的申请,在交警部门主持调解下,双方就此次交通事故签订了赔偿协议,约定:张三赔付李四医疗费、车辆损失等费用共计13100元。随后,张三按约向李四支付了赔偿款。 

但谁知收到张三的赔偿款后,李四后悔了,觉得赔偿款太少,不能完全弥补其损失,遂诉至仙桃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张三再赔偿其各项损失8500余元。

驳回诉请,应以诚实守信

“法官,我们是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而且我也支付了赔偿款,他怎么还要我赔偿啊,真是不讲信用!”

庭审中,张三认为双方是自愿签订的赔偿协议,并且他已支付了全部的赔偿款,现李四的起诉有违诚实守信原则,希望法院驳回李四的诉讼请求。

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相应侵权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就相应赔偿达成的赔偿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赔偿协议达成后,张三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李四亦未举证证明签订赔偿协议时受到欺诈、胁迫或存在显示公平的情形,故对李四要求张三赔偿其损失的诉请不予支持。

最终,仙桃法院依法判决驳回李四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在交警的主持下达成的赔偿调解协议书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自愿签字,在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应具有法律效力。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无故反悔或拒绝履行。签订调解协议后反悔再起诉,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但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签订调解协议时受到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等情况下,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或者宣布协议无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