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立案当天开庭 消费纠纷不再发愁
——仙桃法院与工商局创新诉调对接机制提升维权效能

发布时间:2018-09-17 点击数量:515

    9月14日,在仙桃法院工商巡回法庭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仙桃市民蒋某与该市某板材直营店达成协议,成功索要回原归己所有的板材,一场历时近8个月的消费者权益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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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巡回法庭调解现场

2017年11月20日,蒋某在该板材直营店以2388元的价格购买了12张板材。付款后,蒋某要求商家将其中一张板材送到加工厂加工,其余板材暂存放于店内,商家同意并通过微信向蒋某留言,注明尚欠11张板材。2018年1月28日,蒋某通过微信告知商家欲提取余下11张板材,商家拒不承认欠货一事。此后,因迟迟拿不到板材,蒋某多次找到商家协商处理,但双方始终未能就板材的权属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蒋某只好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

受理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在仙桃市工商局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引导下来到仙桃法院工商巡回法庭,驻点法官与工商局的同志一道组成诉前联调小组,对该纠纷进行现场调解。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后,驻点法官敏锐地意识到消费者和商家主要的意见分歧在板材的数量上。“希望双方各退一步,不要因几块木板就伤了和气。”在驻点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蒋某终于与商家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商家承诺在规定时限内给付8张板材。“没想到巡回法庭的效率这么高。”审理结束后,蒋某由衷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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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调解协议

    “按常规流程,消费者要先来工商局投诉,由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调解。如果调解无果,再去法院立案,法院择期开庭。对消费者来说,至少要跑三四次。而通过巡回法庭立案并开庭审理,省去了来回奔波。”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行德表示,工商巡回法庭将司法审判关口前移,既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也提高了办案效率。自挂牌正式运行以来,工商巡回法庭已成功化解包括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合同欺诈、非法传销在内的各类消费者维权纠纷40余件,为净化消费市场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