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咪配种起纠纷,铲屎官们需注意……
感谢陈法官,“咪咪”的赔偿款已经收到了!
近日,仙桃法院依法调解一起因宠物猫配种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刘某因其宠物猫需要配种,遂与同样饲养宠物猫的张某协商。张某同意后,刘某将张某的宠物猫带至个人住处进行配种。
期间,张某的宠物猫跳窗摔伤,花费医药费共计8000余元,而刘某仅向张某支付1000元。因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张某遂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
组织调解
为妥善化解该纠纷,通海口法庭负责人陈莎,以双方均为爱猫人士为切入点,“背对背”把“法理”讲清,把“事理”讲明, 把“情理”讲透,引导双方从爱猫角度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在陈莎的耐心沟通和释法明理下,张某与刘某逐渐消除对立情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刘某向张某支付8000元宠物猫治疗费用。该案圆满化解。
法官有话说
饲养宠物既要有爱心,更要细心,尽到妥善看管义务。为宠物寻求配种服务时,应当审慎选择具有相关资质,能提供适宜宠物交配的空间、设施的相关机构,并签订协议,明确宠物配种期间各类问题的责任划分,以便发生纠纷时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