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出镜】冯芳:春风化雨解纠纷 扎根基层展风采
日前,由仙桃法院、仙桃市总工会联合开展的“第一届新时代十佳天平卫士”评选活动已落下帷幕,经联名推荐、资格审查、事迹展播、民主投票、集体研究等步骤,10名干警脱颖而出获此殊荣。为向各界群众展现仙桃法院干警崭新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舞和激励广大干警以饱满热情融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开创仙桃审判事业新局面,仙桃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将陆续推送“十佳出镜”专题,全方位展现“第一届新时代十佳天平卫士”的工作点滴,欢迎各位网友持续关注。
十佳出镜2: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审判员 冯 芳
冯芳,女,1983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7月通过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招录进入仙桃市人民法院工作,现任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法庭审判员。参加工作以来,冯芳同志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被评为汉江两级法院办案标兵,2017年撰写的论文《论债权人的代位权》荣获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征文评选三等奖。
牢记宗旨,忠实履行职责
冯芳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学习领会新颁布的党内制度、规定,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理论学习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积极性、先进性,平时认真听取各类政治报告、做好政治学习笔记、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时时关注时事热点,时刻与市委、市政府和院党组保持一致,团结同事,处处维护法院的形象。
爱岗敬业,心系群众冷暖
冯芳同志在工作中一直秉承坚守初心、严谨办案、默默耕耘、不问收获的原则,争做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是工作中的“多面手”,曾先后工作于刑事审判庭、立案庭、民二庭和毛嘴法庭,不仅能够熟练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同时挑起庭内勤工作的重担,一方面认真完成审判工作,年均结案120件;另一方面充分保证庭内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不出差错。在办案过程中,该同志十分注重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无论是复杂案件还是简单案件,她都能严格按法定程序审理,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制作裁判文书时,详略得当并注意论证说理,使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近年来,冯芳同志制作的多份裁判文书被上级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案件质量高,社会效果好,无申诉信访案件。
公正办案,妥处矛盾纠纷
冯芳同志在审判实践中善于钻研业务,能熟练运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办理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调解能力。比如商事案件涉及社会经济发展,若不能妥善处理,将极大影响社会的安宁与稳定。鉴于商事案件的各项特点,冯芳同志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十分注重及时锁定证据,实实在在地履行法官的释明义务,正确引导当事人理顺法律关系,对于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的证据,当事人不愿提供、或者无法提供的,她便依职权进行调取。如原告刘某诉被告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保险公司以刘某未将其过往病史如实告知该保险公司为由,拒绝对其进行理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某称该份合同系电子合同,系原告与被告公司的业务员张某在iPad设备上操作并签署合同,张某未询问原告过往病史,而原告年迈,不会操作智能设备,导致未能亲自在合同上签字,亦未告知过往病史。双方均认为过错在对方,僵持不下。为此,冯芳同志辗转找到业务员张某,对其制作调查笔录,并据此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之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判决效果良好。
冯芳同志撰写的论文荣获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2017年论文评选三等奖
廉洁办案,展示法官形象
冯芳同志坚信“法官的人格是正义的最终保障”,始终牢记自己是人民的法官,始终严格遵守各项审判纪律,坚守法官职责和法官职业操守,恪守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法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官职业道德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审理每一起案件都做到秉公办案、廉洁办案,为每一位案件当事人展示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深受当事人赞誉。
虽然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冯芳同志以点点滴滴的小事铸就出司法为民、默默奉献、和谐司法的一名普通基层法官形象,她无怨无悔地用诚心和责任心护卫着天平的公正,赢得了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