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送货上门
——这个涉恶案件财产我们好评签收了!

发布时间:2020-07-17 点击数量:1556

7月15日上午7点,仙桃法院执行局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专班干警按工作计划来到仙桃市第一看守所向被执行人程某、彭某等五人送达文书并进行财产调查工作。因当天正好是将被执行人移送监狱执行的日子,现场不时有被执行人亲友前来探望。

在开展送达文书的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远处驶来一辆凯迪拉克牌轿车,看着熟悉的车牌,正是被执行人程某名下的车辆。“先不要打草惊蛇!等他开过来再扣押!”执行干警佯装商量案情,并缓步向车辆靠拢。不明所以的程某弟弟将该车停好下车后,该车就被赶来的执行干警“收入麾下”。

5.jpg

向被执行人送达文书

程某、彭某等五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被仙桃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十二年不等刑期,并处四万至十二万元不等罚金。刑事判决生效后,五名被执行人未按期交纳罚金。由于该案定性为涉恶案件,为保证“打财断血”取得实效,执行局与刑事审判庭无缝对接,7月10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7月15日在送达文书的过程中成功拿下涉案财产


扣押涉案车辆

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的执行,刑事财产刑案件的被执行人因处于羁押状态,常持有“破罐子破摔”的想法,对执行工作拒不配合,致使执行干警在此类案件中多次碰壁。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仙桃法院执行局在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过程中多措并举,突出“稳准狠”,配强执行力量雷霆出击,全力确保“黑恶财产”执行到位。

6.jpg

在5月20日执结的一件涉恶财产执行案件中,前期对被执行人刘某进行网络扣划14330元后就陷入僵局,专班成员多次前往刘某住所进行财产调查,总是无功而返。后在镇村干部的协助下,执行干警们向被执行人亲属释法理,晓情理,最终被执行人妻子将余下罚金35668.75元交至法院执行款账户,该案刑事财产刑执行完毕。


在被执行人刘某所在村委查询财产线索

7.jpg

查看被执行人刘某所住房屋

或是“主动出击”,或是“请君入瓮”,仙桃法院执行局在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和院党组工作要求,畅通审执衔接,通过加强经济打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助力“黑财清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