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动态】节后上班第一天 法庭调解“开门红”

发布时间:2019-02-21 点击数量:336

2月11日,大年初七,当人们还沉浸在欢乐的节日氛围里时,仙桃法院的干警们已经调整好状态投入到有序的工作中,上班第一天,仙桃法庭便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迎来调解工作开门红。

被告杨某从2015年起在原告处多次购买板材,截至2018年5月共欠下货款21万余元,因双方多年的交情,原告同意被告年底还款,但年底被告仍未兑现承诺。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杨某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货款。

考虑到本案争议不大,且原、被告常年在新疆。承办法官决定利用双方回仙过年期间,开展调解工作。11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原被告如约来到法庭调解室,承办法官对被告杨某进行释法说理,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就不偿还货款进行论述。最终杨某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向原告给付货款5万元,剩余货款将按期偿还。

对于春节后第一天上班法官就耐心调解案件,当事人十分满意,认为仙桃法庭是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是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仙桃法庭干警表示,新年要有新气象,新春要有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要努力奔跑,做时代追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