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家长们的一封信
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家长们的一封信
各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学生家长:
又是一年招生季,各位家长都在为给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辛苦奔波。我们充分理解各位家长的舐犊之情,但与此同时,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理应得到尊重。我们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样也要维护法律所保护的社会秩序。
为了不给孩子入学造成不必要的周折,仙桃市人民法院现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告知你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已被人民法院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失信惩戒系统的,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将受到禁止。
近日,仙桃市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已向辖区内仙桃市第一中学,仙桃荣怀学校等所有高收费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辖区内各相关学校在招生时:须对所招录学生家长的失信情况进行审查,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子女一律不得录取。对已招录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父母是孩子的榜样,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潜移默化的对孩子产生影响,犹如一本没有文字的教科书。家长失信,孩子无辜。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为孩子支付高昂学费,此举的初衷仅在于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非限制孩子们接受教育的正当权利,在家长失信的情况下,孩子可能面临入学不被录取或勒令退学转学等被动局面,势必给孩子身心造成影响。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体系,我院郑重督促各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家长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以免自己的失信行为波及无辜的子女,影响到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如你已自动履行完毕或已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请尽快告知法院承办法官,避免因被纳入失信名单而处处受限。我院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家长履行义务后,将及时办理失信信息的屏蔽手续,最后,祝愿各位莘莘学子学业进步,早日成才!
仙桃市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