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行基层】巡回审判
——群众身边的法治课堂
“都说打官司费时费力,现在看来也不尽然,我行的案子刚一立案便调解结案了,真好。”日前,我院长埫口法庭法官来到西流河镇司法所巡回审判点例行办案,成功调处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到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代理人的高度认可。
2011年7月,西流河镇村民雷某因水产养殖缺乏资金向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流河支行借款3万元,约定年利率11.88%,并签订了农户小额担保借款合同及借款凭证。贷款到期后,雷某只偿还了部分利息。多次催讨贷款未果后,银行向我院起诉,请求判令雷某立即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长埫口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耐心细致地向雷某分析案情,释法析理。庭审中,由于雷某对庭审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承办法官充分保障了其各项诉讼权利,及时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明。最终,经法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雷某返还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万元,于2017年5月25日支付1万元,于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2万元。
巡回审理现场
庭审结束后,不少前来旁听的群众向承办法官提出了很多法律问题,承办法官结合具体案例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旁听了法庭现场审案,确实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巡回审判效果明显,法官主动下乡调解、开庭,既方便群众,又解决了矛盾纠纷。希望法官经常来我们基层一线审案子,让我们有机会学习法律、运用法律。”西流河镇周滩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小夏在旁听庭审后说道。
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落实”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要求,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平安建设的总体安排,结合辖区实际,大力开展巡回审判,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让群众参与到庭审中来,在现场旁听中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树立了人民法院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