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 桃市人民法院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法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仙政法[2014]3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就我院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着力解决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执法作风、执法行为、廉洁从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为我市各项工作落实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院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大华任组长,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汤云仙、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陈登华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院办公室、政治处、司法行政科、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动员部署和检查督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组长陈登华同志兼任。
三、目标任务
此次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结合本院的实际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一是着力整改服务意识不够强、群众观念谈薄的问题,培养全院干警亲民、爱民,热情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是着力整改工作不实、作风不严的问题,使全院干警养成优良的作风,严格的纪律,做到零违纪。
三是着力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增强全院干警责任和担当意识,提高工作落实质量,加大督查,落实责任追究。
四是着力整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徇私枉法的问题,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发生,建立规范的司法公开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是着力整改制度刚性约束执行不力的问题,整治“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现象,提高全院干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通过建立相关的制度,解决上述突出的问题,达到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工作有序、司法公正、形象提升、群众满意的目的。
四、实施步骤
这次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时间为2014年2月14日至20日,具体分为学习动员、查摆剖析、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月14日至15日)
这一阶段,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进行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动员,统一安排和部署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工作。
2、组织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等。每名干警都要记2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
3、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干警集中收看违法违纪案例警示片及《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四辑)
(二)查摆剖析阶段(2月16日至17日)
院按政法委统一安排,组织各单位开门纳谏,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辖区“两代表一委员”、企业业主、服务对象、党员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归类、整理、汇总,将汇总情况报一份纪检部门备案,围绕建议与意见逐项对照检查,制订措施加以改进。重点组织干警围绕五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利用民主生活会的形式,采取自己查、同事评、领导点、上级帮的形式,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每名干警都要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自查报告,
(三)整改落实阶段(2月18日至19日)
在深入查摆剖析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列出详细清单,逐项制订整改日程表,按照不回避、不拖延、不放纵、不遗留的原则,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单位自查整改报告交纪检部门备案,个人自查整改报告由各单位留存。对问题的整改,单位和个人都要写出具体的整改计划、措施和整改时限,向本部门全体干警公开,接受领导和同事的监督。对查摆不力、整改走过场的,要责令其重新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2月20日)
各单位要对此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将总结书面报纪检一份备案,及时发现和推广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此次活动,院根据查找的普遍问题组织有关单位有重点的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各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改、制定与完善有关制度,并结合年度任务制订与修订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制等。形成长效机制,做到靠制度办事,用制度约束干警、管理干警、规范干警言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牵头,分管领导亲力督办,确保此次活动的落实。教育干警充分认识政法系统开展此次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握政法干警工作的基本任务、 核心价值追求、根本目标以及本次活动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达到的目标,增强活动的针对性。
2、突出重点,明确目标。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院要集中利用一周的时间脱产整训。重点解决纪律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进行整改。对于一般性问题要以自查自纠、批评教育为主,对一些严重问题,不仅要严肃查处,而且还要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杜绝类似的问题发生。市政法委要求:“对各类违法违纪干警要做到‘四个一批’:即教育转化一批、培训待岗一批、交流调离一批、严肃处理一批。”希望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
3、加强督导,狠抓落实。时间服从效果,活动期间,院要组织强有力的检查组,实行院领导包挂制,对照方案进行督察指导,将组成暗访督察组,分头深入各部门进行现场督察,对于消极应付、走过场、教育活动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补火”,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将工作完成情况及时上报纪检部门。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