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镜”,以评为“尺”
——仙桃法院常态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干部素质提升年”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双百”庭审及文书培育工作,6月25日,仙桃法院持续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宏,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云带领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部分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现场观摩庭审。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在仙桃法院龙华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本次庭审由沙湖法庭副庭长刘孟南独任制审理。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等环节,刘孟南娴熟驾驭,整个庭审过程自然流畅,秩序井然。
观摩人员仔细观摩,析微察异,对节奏把控、言行规范、法庭秩序等方面逐一记录、量化打分。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依次发言、各抒己见,既对本次庭审中的优点予以肯定,同时也针对庭审中细节处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
张云副院长指出,通过“集中会诊”,大家可以相互取长补短,在示范中学习,在观摩中提高,不断提升庭审质量和水平,争创一批优秀庭审。
刘宏副院长对庭审作总结点评,她表示,要以“干部素质提升年”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在相互交流借鉴中提高庭审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奋力推进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