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随笔(2) | 苏红莲:在“三个一”中的成长与感悟

发布时间:2023-08-19 点击数量:1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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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仙桃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办案随笔”专栏,带领读者走进法院干警办案视角,看他们在审判执行战场中,如何守护平安、定分止争、化解纠纷、强制执行,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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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红莲,1990年10月出生,湖北恩施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21年3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仙桃法院工作,现任民二庭法官助理。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间,我入职仙桃法院两年有余,期间有挫折,也有成长;有困惑,也有收获;有焦虑,亦有憧憬。在日常工作学习中,我受益良多。


一次调解,解开当事人“法结”与“心结”

入职之初,我在快审团队工作,接触的多是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相对而言较为简单的民事案件。记得我协助法官办理的第一起案件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拿到案卷后,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把成为法官助理以来的第一份判决书写好、写完美。

不过,事情并未按我预想的那样发展,承办法官在庭前庭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我当时对此不甚理解,我们明明可以用一纸判决来结束案件的审理,为何还要不厌其烦的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后来看到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被告当场履行完毕,我才明白,“一判了之”或许能够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虽了,但事情却没有真正了结。

以前读书时,我对调解工作的理解较为肤浅,觉得调解是多余的,只有庭审才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唯一舞台;工作后,我才明白,调解工作是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更有利于案件的实质性化解,“庭前”与“庭后”同样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舞台!


一次挂职,开拓自身眼界与视野

2022年8月,根据组织安排,我到汉江中院民二庭挂职锻炼。面对陌生的案由和从未接触过的案件类型,我的内心忐忑不安。

还记得刚到民二庭时,就被告知法官助理受合议庭委托,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下,要负责简单案件的办理,从阅卷、庭询谈话、案件汇报到法律文书制作,都需要独立完成。这对我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为之前的日常工作都是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开展,难免产生了依赖心理。我忽然发现,在平时的工作中,少了些思考、多了丝懈怠,习惯于躺在自己的舒适圈里。

记得挂职期间处理过一些案件,因涉及“以房抵债”“名为股权转让实为民间借贷”等问题,上诉人提出了很多法律观点,而我却不知所措。当我习惯性地想要依赖承办法官时,却听说身边同为法官助理的同事,曾因某一案件查阅了上百份裁判文书,因某一观点翻阅数十本法律书籍,我顿感羞愧,也意识到必须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我重新翻开卷宗,耐心梳理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利用各种平台查找法律规定、查阅法律文书,向身边的老法官们请教,最终案件得以顺利解决。对其他同事而言,这可能只是一个简单的案件,但对我来说,却是一次全新的学习过程。工作带来的满足感也给了我更多前行的动力。


一次调岗,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

挂职锻炼结束后,我回到了仙桃法院民二庭工作。新的岗位,又给了我新的挑战。我了解到,民二庭法官办理的是相对复杂的民事案件,法官助理不仅要完成送达、接待当事人、开庭记录、调查取证等工作,还需要花时间、花心思研究案件并撰写法律文书。

在新的岗位上,我将更加积极主动,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在认真做好事务性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思考、探索案件的实质性化解。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始终;从纷繁复杂的证据材料中弄清案件基本事实,为后续撰写法律文书奠定基础;向有经验的同事学习、请教,通过专业平台检索类案文书,不断提高法律文书撰写水平;注重判后答疑,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两年来,在一次次的历练中,我丰富了阅历,开拓了视野,收获了成长。“踏浪前行风正劲,不负韶华争朝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使命,让自己的青春在司法为民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