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在诉前就能把事情解决可真是太好了!”

发布时间:2024-10-29 点击数量: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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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前就能把事情解决可真是太好了,这要是等开庭和执行,不知道得啥时候拿到我的赔偿款!”在道交团队诉前调解工作室,拿到28000元赔偿款的胡某高兴地说道。

近日,仙桃法院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事情是这样的……

协商难、赔偿难,难上加难如何解?

2024年8月,秦某在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与胡某车辆发生碰撞,导致胡某车辆受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秦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胡某因赔偿事宜多次与秦某协商沟通,但每次都是不欢而散,无奈之下,胡某诉至仙桃法院。

讲情理、释法理,两难局面怎么破?

“本案的事实较为简单,权利义务也很明确,当事人之间也私下多次沟通过,应该具有调解基础。”

收到起诉材料后,承办法官何红辉为尽快解决纠纷,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但因双方前期沟通中有些语言失当,“面对面”协商时,两人负气各不相让,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秦某,胡某的经济来源主要靠车辆营运,他的车因交通事故受损停运,你要切实负起责任来!”

“胡某,这种情况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诉前调解的话既可以减轻诉累,还能让你尽快拿到赔偿款。”

何红辉遂采用“背靠背”的方式,逐一向双方耐心细致地摆事实、讲道理,释法明理、答疑解惑,并详细分析判决、执行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引导双方互谅互让。

效率快、效果好,诉前调解值得赞!

最终,秦某态度有所缓和,胡某也适当让步,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秦某当场给付胡某全部赔偿款28000元。

矛盾如何高效“解”?纠纷如何快速“调”?面对这两大命题,仙桃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用足调解手段,使足调解力量,做好化解纠纷“快”与“好”的文章,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