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动态】借贷纠纷15年未决 悉心调解一朝平息
日前,我院沙湖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15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2002年4月,肖某因资金周转向朋友曾某借款6万元,承诺借期一年,利息1万元。2003年4月借款到期后,肖某无力偿还,遂重新向曾某出具了金额为7万元的借据一份。2004年5月,仍未能偿还借款的肖某在他人协调下又向曾某出具金额为8万元的借据一份,约定分三期还款,2007年11月前还清借款。还款期限届满后,经曾某多次催讨,肖某仍未能偿还借款。今年1月,曾某向我院起诉,要求判令肖某足额偿还借款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不久,肖某因病去世,本案诉讼中止。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依法将肖某的儿子列为共同被告。庭前调解阶段,肖某的儿子表示,由于借款时间过长,债务已过诉讼时效,加之父亲去世,生活更加困难,根本无力偿还借款。而曾某认为自己曾多次找肖某催讨借款,并提供了相应证明材料,因此案件未过诉讼时效。
由于双方各持己见,意见分歧较大,调解陷入了僵局。承办法官没有放弃努力,而是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法官耐心开导,原、被告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承办法官抓住有利时机,趁热打铁继续劝导双方要珍惜昔日友情,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从实事求是的角度去化解矛盾。经过法官多次反复地背靠背地做工作,肖某的儿子认识到父亲拖欠曾某借款有违于良心,愿意偿还曾某借款,曾某知道肖某儿子有了还款的诚意后,也高风亮节,主动做了一定的让步。最后,两人终于被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和诚意所感动,握手言和,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肖某之子偿还曾某借款,借款金额由8万元减少为4万元。至此,这场长达十五年的民间借贷纠纷终于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