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仙桃法院荣获“湖北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0-12-21 点击数量:781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表彰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仙桃法院获评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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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仙桃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准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凝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大公约数”,以塑造弘扬“德为先、法为本、信为重、民为上”精神为基础,内炼政法铁军,外树法治新风,在精神文明建设等全面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画出司法建设“最大同心圆”,审判质效综合指标连续三年位居全省法院第一方阵前列,连续三年超15个机构和20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表彰奖励。

下一步,仙桃法院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抓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以“案不积卷、事不过夜、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