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仙桃法院荣获“湖北省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表彰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仙桃法院获评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
下一步,仙桃法院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抓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以“案不积卷、事不过夜、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