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堂发人深省的“零距离”警示教育课
——仙桃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0-08-20 点击数量:4479
8月19日,仙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原总经理张野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仙桃市城投公司全体班子成员、总公司各部室负责人、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仙桃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仙桃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代表40余人现场或通过视频直播系统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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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5月至2019年1月间,被告人张野利用担任仙桃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以及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贷款发放、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79万元。2014年6月,被告人张野为某企业寻求融资帮助后,与他人各收取该企业董事长赵某某90万元好处费,并将该笔好处费以借款名义继续借给赵某某使用。2017年,被告人张野与赵某某就该90万元本息金额进行了确认。截至案发,赵某某尚未向被告人张野支付该笔90万元的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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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现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利用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合议庭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张野作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




仙桃市城投公司相关负责人

旁听庭审后


“看到昔日领导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不义之财,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深受触动。城投部门项目多,投资额大,必须以案为鉴,明权责,守底线,坚决抵制金钱和权力的诱惑。”


下一步,仙桃法院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宣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