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院两名干警荣获第五届“感动仙桃·十大道德模范及该奖项(提名奖)” 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9-09-23 点击数量: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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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一)刘国同志(右一)杨元心同志

  9月20日晚,“道德的光芒”——第五届“感动仙桃·十大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在仙桃职业学院文化艺术中心隆重举行。我院杨元心同志获“感动仙桃·十大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刘国同志获“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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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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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院长丁拥军同志与获奖干警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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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干警认真观看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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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感动仙桃十大道德模范”


“执行尖兵”杨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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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印家利为杨元心同志颁奖

颁奖词:


花白的头,苍老的手,写不尽的执行攻坚。即使心脏搭桥,也拦不住一名军人冲锋一线。56场执行风暴,重了公义,近了人心。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法治的天空下,有你最嘹亮的声音。


事迹简介

  1999年,入伍19年的杨元心转业到仙桃市人民法院,19年来,无论岗位如何转换,他始终保持不讲条件、雷厉风行的军人作风。2016年执行攻坚号角吹响后,已经54岁的他毅然选择从监察科调到任务最艰巨的执行局,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战场上辗转奔波、奋力拼搏。2018年11月4日,在周日加班的时候,他突发心肌梗塞倒在了工作岗位上。在紧急入院抢救,接受心脏搭桥手术后他才转危为安。然而,仅仅入院15天,习惯于奔忙的他就待不住了,申请返回岗位,希望继续奋战在执行工作一线。

  2016年以来,仙桃法院先后开展“霹雳”“飓风”“破冰”“春雷”“利剑”“烈焰”等大规模强制执行活动56次,每次活动,杨元心都积极参加,不论是雨天抓捕还是夜间突击,他从来没有因为个人原因缺席掉队,总是与其他执行干警们奋战在一起。他还充分发挥自己阅历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加强执行案件调解力度,既保证了申请人的利益,也圆满化解了矛盾。自他进入执行局来,年均办理案件180余件,各项执行指标均排名靠前,且没有一件信访案件。

  2013年2月,杨元心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廉政监察员,2019年初入选全国法院“最强执行干警”候选。曾荣获“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9年1月被仙桃市委宣传部评为2018年第四季度“仙桃楷模”。


“司法为民”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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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同志荣获道德模范提名奖


事迹简介

  在当事人眼中,他真诚、质朴,在同事眼中,他认真负责,公正无私,是令人信服的办案标兵。在7年多的审判工作中,他用工作业绩,展示出一名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仅2017年一年时间,刘国办理的案件就多达214件,审结212件,结案率位居全院前列,成为同事们眼中学习的榜样。

  法官工作内容繁琐,劳动强度大,刘国所在的民事审判庭更是如此,面对各种纠纷和争议,刘国最在意的就是当事人的权利能不能有效得到保障。为此,他常常深入社区,走访调查,收集证据,确保当事人权利和赔偿落实到位。

  多年来,刘国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曾多次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联企驻勤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被汉江中院评为“办案标兵”,五一劳动奖章、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所办理案件多次被评为精品案件,他曾任职的杨林尾法庭也多次被评为“服务企业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任职法官七年时间,获得各项荣誉三十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