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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5-10 09:33:0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院党组决定今年5月在全开展第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践行《准则》、《条例》   做遵规守矩党员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市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省高院、汉江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主题,开展“十个一”廉政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院干警遵规守矩意识,加强纪律建设,为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三、活动内容

1、召开一次“宣教月”活动动员大会。5月上旬,组织全院干警召开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动员报告,并讲廉政教育课。

2、开展一次《准则》、《条例》集中学习活动。将“宣教月”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使党员干警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坚持理想信念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

3、开展一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辑)及法院系统被通报的违纪违规典型案例,每名干警结合典型案例和自身实际,分析原因,剖析教训,加以整改,做到知戒惧、明行止,达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目的。

4、开展一次家庭助廉活动。配合做好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妇联联合在市直单位开展的“清风正气传家远”活动,采取讲家风故事、创家训格言、写家属手札、评最美家庭等形式,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党员干警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助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出一期专栏和学习心得展评。丰富“宣教月”活动形式,院纪检部门负责出一期宣教月活动专栏,内容包括《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院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学习《准则》、《条例》的心得体会文章。

6、组织一次《准则》、《条例》知识测试。从市纪委制作的《准则》、《条例》知识测试题库中选取一套,组织全体干警进行集中测试,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测试成绩计入个人廉政档案,并张贴公布。积极组织党员干警参加省纪委开展的《准则》、《条例》网上测试活动。

7、开展一次在线访谈活动。院党组主要负责人按照上级要求,紧扣本次“宣教月”活动主题,撰写署名文章,在《仙桃日报》和中国仙桃网上发表,并接受在线访谈,切实增强领导的带头示范作用。

8、编印一本《廉政制度规定汇编》。纪检部门牵头,认真整理近年来上级和本院出台的重要廉政制度规定,汇编成册,下发各单位组织学习。

9、拍摄一部廉政短片。办公室、纪检部门联合搜集合适素材,联系相关单位,组织拍摄一部反映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抓早抓小的廉政题材短片,组织全院干警观看,并在一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切实提高廉政教育的实效性。

10、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活动。借此次“宣教月”活动之机,层层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活动。结合本院实际,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规定“四类”人员必谈,即:岗位变动人员、晋级提职人员、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及因公出差人员,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规范谈话主体及对象,即:院党组书记每2个月对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分管领导每个月对中层正副职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单位负责人每周对本单位干警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廉政谈话必须要有记录,将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

四、有关要求

1、强化落实各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紧密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一并开展,把“宣教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与“两学一做”活动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活动要有记录、有笔记、有台账,避免走过场。

2、加强监督纪检部门在完成本部门规定动作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做好监督检查,确保全院宣教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支部“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考核。

3、上报信息。各支部于6月初将开展“宣教月”活动中好的做法、活动总结及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纸质及电子版上报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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