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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人民法院二0一三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4-10 09:09:00
 

二0一三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和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审判工作,立足法院实际,突出预防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制度落实,深化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建设。

一、强化教育,打牢廉洁司法根基

1、抓好时事政治教育。认真传达贯彻各级组织的会议精神,领会实质,把握中心,结合实际,狠抓落实。

2、抓好专题教育。全年突出抓好司法廉洁教育、“宣教月”活动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等四个专题性教育。

3、抓好经常性的法纪法规教育。学习党章用党章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树立党章的核心意识,维护党章的权威性、严肃性;学习廉政准则与法官行为规范,引导干警廉洁办事;学习党纪处分条例和人民法院工作处分条例,时刻规范党员、干部和全院干警的行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大力弘扬正气,树立正面典型的良好示范形象,发挥典型的激励、鞭策和引导作用。组织1次中层以上干警到汉江监狱进行参观教育,请在狱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每季度组织一次干警观看中纪委下发的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他人教训,用正反典型警示干警,增强“免疫力”,展示出干警廉洁司法的“靓丽美”,散发出干警洁身自好的“芬芳香”,让大家甄辩出丑与臭的“恶面目”。

5、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家庭助廉,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给全院干警家属发倡议书,节假日向全院干警发廉政短信,提醒干警假日不忘记廉洁自律,半年或年终以院或庭为单位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畅谈助廉感想,交流助廉经验,分享助廉成果,欣赏助廉喜悦。

二、强化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党组中心工作,结合新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规范,修改工作目标,修订目标责任,确保工作活动行有所依、评有所据。组织学习,签订责任状,做出承诺,狠抓落实。

7、深化廉政保证金工作。修订廉政保证金工作试行办法,细化、量化保证金奖惩兑现措施,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在积极探索源头防治的同时,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8、加强规章制度的督促检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汉江中院“六项措施”,市纪委“十五个不准”以及本院的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推进党务、审务公开,实施阳光司法工程

9、落实“屏、栏、网”的建设,更换大厅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开需要公示的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廉政专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辟外网廉政专栏,让社会了解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0、实行案件随机抽取分发。承办人不得挑选案件,不得自已联系案件、私自办案,不允许当事人指定某人、某庭承办,一律由立案庭根据案件管辖要求统一分到各业务庭,再由庭内勤统一领取交由庭长统一分发法官承办。承办单位和法官应主动落实回避制度,一旦发现有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而没有主动回避,先强制执行回避制度,再追究庭长和承办人的责任。

11、落实排期开庭(执行)及公告、公示。按照法律规定,除不宜公开的审判活动外,其它审判活动应一律公开审判,以公开促公平,到逼公正。坚持排期开庭、排期执行以及开庭前的公示,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和诉讼风险,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争取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理解与配合。各业务庭每月底前将下月的排期开庭表报一份纪检备案。

12、推进裁判文书上网。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布的案件及当事人不愿意公布的情形外,所有裁判文书应当一律上网,接受社会评判。

13、落实案件过问留痕要求。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要求,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不得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发问;不得以任何理由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案件承办人应当在七日内认真填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涉廉事项报告单》。

14、向当事人发放案件监督评议卡。由立案庭接受诉讼材料的同时,向案件原告方发放,由承办单位负责随诉讼材料向被告方一并送达,广泛接受社会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15、参与庭审评查活动。纪检部门和所在单位的廉政监察员与审监庭(审管办)一起,参加有关业务庭的庭审评查、案件评查、列席案件讨论等工作,各单位每季度送审管办的案件评查明细表一并送一份纪检部门备案。

四、开展审务督察,加强作风建设

16、落实审务督察工作。制订仙桃市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开展明察暗访,参加上级法院和本院组织每季度不少于3次督察活动,与审管部门一道,参与庭审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与问题。

17、开展治庸问责。坚持每季度一次,重要集体活动、重要工作落实随时督查,启用治庸问责工作督办与通报制度,确保工作落实,问责到位。

18、坚持对发改案件的介入。加大对上诉改判、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介入力度,认真调查、全面分析原因,找准问题所在,严查问题线索。各单位的上述案件的情况报告在报审管办的同时,报一份纪检部门备案。对拖延办案,消极执行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五、广泛收集违纪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19、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网上举报电子栏目,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投诉,对实名举报的2周内及时回复当事人,问题复杂的1月内将调查情况通报当事人,查证属实的将处理结果通报当事人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20、认真接待当事人来访。各单位做到每日有人接待当事人并做好接待日志,满腔热情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做好判后答疑、法律释明工作以及上下勾通与通报工作,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量将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

21、主动走访有关人员。坚持案件回访。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和律师事务所、公诉机关、公安机关及社区矫正部门进行电话回访与座谈走访,了解法官公正、廉洁、高效办案情况;走访辖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代表,社会团体组织、企业和部门,开展问卷调查与开头门纳柬,征求意见,掌握审判工作情况。

   22、坚持有线索必查,有违纪必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违纪违规问题,决不手软,坚决惩处。

六、加强自身建设,履行监督职能。

23、落实廉政监察员工作。调整廉政监察员工作队伍,召开廉政监察员工作会议,明确廉政监察员工作职责,落实廉政监察员工作待遇,促进廉政监察员工作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廉政监察员要强化学习意识、强化职责意识、强化“阵地”意识、强化创优意识,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及时准确完成本单位领导交办和有关部门交办的接待来访、调查、回复当事人与上级转办的信访调查与回复事宜,注重宣传调研与信息工作,廉政监察员同时兼职所在单位的廉政信息员,负责所在单位的廉政工作信息的宣传与报道工作,每年至少要完成2篇的信息宣传与报道。

  24、落实述职述廉述学。与政治处一道制定出《中共仙桃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实施意见》,规范院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使之成为常态化。

  25、监督政府采购及“三重一大”活动。对重大政府采购活动纪检部门坚持跟踪监督,采购单位要主动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先报告后实施,禁止先斩后奏;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杜绝个人说了算。

  26、完善司机队伍管理。与办公室协调,完善司机管理规定,建立司机队伍考评机制,加强司机队伍日常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突击对车辆管理的检查与督察。

 

 

   

二O一三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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