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会干事”者哭
读了院长荐文---《“会干事”与“会来事”》一文,深有所感,无意识中竟然与自己联系起来,对照自己的性格和所为,想来更倾向于“会干事”者,尽管有时事情干的不好,但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会干事”与“会来事”两种人,我只能选择前者,可能这种选择存在些许无奈,但我从不后悔,因为让我做一个“会来事”者,我还真做不来,可能是初入社会,懵懂无知,不懂人情世故,不喑世事圆滑,也可能生来就不是“会来事”的料。经常与夫人开玩笑,在我们家,夫人是策划者,本人是且只能是执行者,因为本人只“会干事”,而不怎么“会来事”。其实,“会干事”也好,“会来事”也罢,人各有志,“存在即合理”,但作为一个“会干事”的倾向者,不免要替“会干事”者发几句牢骚,为什么“会干事”者总是流汗又流泪,而“会来事”者却可以平步青云?是决策者出现了失误,还是制度出现了缺失?
正如文中所述,“会干事”的和“会来事”的,在一个社会、一个单位,往往是共存共生的,就像历朝历代的官场一样,皇帝身边总少不了“会干事”的刘罗锅和“会来事”的和珅这两个人。“会干事”的人,多是工作上认真求实、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人,他们业务上能钻研,工作上能吃苦,光明磊落、爱憎分明,善于“干事”创造业绩;“会来事”的人,多是工作上马马虎虎、敷衍塞责、挑肥拣瘦的人,他们整天领会领导精神,揣摩领导意图,溜须拍马、阿谀奉承,善于“来事”取悦领导。文中寓言中的灰黑鸡和芦花鸡,我想寓言的作者之所以强调“灰黑”、“芦花”,其寓意深刻,正如他们的外表,灰黑鸡面浊心清,口拙心诚,而芦花鸡外表光鲜,巧舌如簧,这正是“会干事”与“会来事”的生动写照。
“会干事”者一般不怎么“会来事”,“会来事”者一般不怎么“会干事”。“会干事”者只琢磨事,不琢磨人,以致一心难两用,人事难两全,虽腹有诗书气自华,但不免恃才傲物,曲高和寡,难得决策者赏识和重用。“会来事”者则不然,他们察言观色,投人所好,以研究“厚黑学”为己任,终于“柳暗花明又一村”,赢得了领导的信任,获得了领导的关照。于是出现了这样一种怪现象:“会干事”者受抑,“会来事”者通达。这种反常的现象,打击的是“会干事”者的信心,破坏的是正常的工作秩序,毒害的是整个社会的风气,这种现象的出现,固然与“会来事”者的投机钻营不无关系,但根子还在决策者。像文中的男女主人一样,男主人喜闻谄媚之言,以致受了芦花鸡的蒙蔽,险些误杀“忠鸡”,但女主人却不同,她对自己养的鸡心知肚明,明察秋毫,因此能作出正确的判断。纪检监察“忠诚卫士英模报告团”成员曹文华同志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对干部的要求,不是看他们如何会来事,而是看他们怎么做事”,我们不禁由衷地为他这样清醒的认识鼓掌叫好。这句话不亚于给“会干事”者吃了一颗定心丸,更加坚定了他们干事的信心和决心。其实“会干事”者最需要的,不一定是奖励和提拔,更多的是一种工作上的理解,精神上的支持。决策者讲正气、讲公道,是对“会干事”者的最大支持。
之所以出现上面的怪现象,我认为决策者的失误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制度的缺失,由此我想到了院长荐文中的另一篇文章---《绩效管理:一把科学的标尺》。文中说,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历时4个年头的改革创新和实践,4度春秋的总结修订和完善,走出了一条以“绩效管理”促科学发展之路,硕果颇丰:近几年来,该院选拔的19名中层干部和评选的12名立功受奖的先进模范人物,全都是各年度绩效考评的前三名,这一优秀群体卓有成效的工作,又影响和带动了整个法官队伍的审判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提高,有效地缓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基层法院的许多矛盾和问题,法院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得到全面提升。这充分说明了“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和生命力,这也正是制度选人的科学性和生命力之所在。试想,如果我们改变过去凭感觉、靠印象选拔干部、评先表模的做法,代之以明晰确定的“科学标尺”选人用人,以考核分数讲质效,以工作实绩论英雄,那么就会为“会干事”者提供更多、更大、更高的干事平台,让那些“会来事”却不“会干事”者生意惨淡、没有市场,我们的事业也将“明天会更好”。
不管是决策者的失误还是制度的缺失,这都是外因,内因还在于我们每个人自己的选择。道家圣地崂山有这样一副对联:“吃苦是良图,做苦事费苦劲苦境终成乐境;偷闲非善策,说闲话好闲游做闲事闲人终成废人。”道家精义的源远深邃虽不能窥其一二,但此联已经给了我们极大的启示。希望无论是“会干事”者还是“会来事”者,都不要怨天尤人,太多地归责于决策者的失误或制度的缺失,均以此联共勉,“会干事”者更“会干事”,“会来事”者学“会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