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致离婚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07-03 点击数量:930

“如果不是女方父母过多介入我们的生活,我也不至于走到犯罪、闹离婚的地步。”戴着手铐的丈夫张某在仙桃市人民法院法庭上重复说着这句话,而妻子王某也是在遭受家庭暴力后满腹委屈。

原告王某带着与前夫所生女儿,2005年与被告张某结婚,结婚七年来,夫妻关系一直和睦,张某对王某的女儿也视同己出,照顾有加,虽然夫妻俩一直租房子生活,但是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两人通过努力在2011年购得一套房子,原告王某的父母就搬来一起生活,因为生活方式和习惯不同,被告张某多次与原告父母发生口角,甚至发展到了2012年10月的大打出手,原告王某的父母被打伤,原告王某从中劝架时也被打伤。被告张某不仅因故意伤害罪被逮捕,也把自己的婚姻推向了尽头。

被告张某因锒铛入狱情绪很不稳定,曾多次威胁要对原告家进行报复。在今年初法院开庭时,双方家属十几人到场,并当场发生争执,矛盾纠纷从两个人上升到了两个家庭。为了避免矛盾升级,庭后,主审法官多次前往看守所做被告张某的思想工作,使张某纠正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放弃了报复的错误念头,也开始重新审视和面对自己婚姻中出现的问题。

最终,原、被告之间达成谅解,并签订了离婚调解协议。事后,原告王某出具了谅解书,被告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2013年春节之前得以释放,案件也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寄语】本案虽说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但也不同于一般的家庭暴力案件。原、被告的夫妻感情一直很好,事情发展到犯罪、离婚的地步,究其原因,除了自身原因之外,长辈过多介入年轻人的生活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婚后的小夫妻,应增强对家庭的责任感,努力寻找彼此个性的契合点,学会巧妙地解决纠纷,调和夫妻之间,家庭之间的矛盾。同时,作为父母一方,要大胆放手,避免打着“关心、爱护”的旗号,对子女的婚姻生活横加干涉,动辄上纲上线,无形中将子女的婚姻逼上绝路。对于一些无伤大雅的是是非非,父母子女不妨换位思考,以成年人的睿智理性地应对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摩擦,尤其是父母更应该充当好子女婚姻的粘合剂,而不要做破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