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司法套餐”送到了他们心坎上

发布时间:2023-02-14 点击数量:478

感谢法官为我们远程调解,还及时出具离婚证明书,方便了我们,也保护了我们的隐私,为你们的善意点赞!

近日,仙桃法院快审团队通过远程视频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并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原告陈某与被告徐某于2004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双方因生活琐事多次争吵,陈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至仙桃法院,请求判决离婚。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刘文伍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因被告徐某在外地工作,近期无法返仙,刘文伍法官遂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


因调解书上明确载明了双方身份信息、离婚理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隐私内容,当事人向法官询问在制作调解书的同时能否出具一份离婚证明,以便减少尴尬和不必要的麻烦。随后刘文伍法官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时制作《离婚证明书》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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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