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池承包起纷争 多元化解促和谐
近日,我院杨林尾法庭通过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杜某与陈某均系杨林尾镇杨林尾村村民。两年前,杜某刑满释放回村,为谋生计,杜某向村干部提出承包鱼池的意愿。同村的陈某表示愿意将自家承包的鱼池转给杜某承包经营。由村委会牵头,二人签订了承包流转协议。承包期满,杜某以鱼池建设投资未收回要求继续承包,陈某也主张承包经营权,双方多次发生口角,杜某甚至将陈某打成轻微伤。忍无可忍的陈某向我院起诉,要求杜某返还承包的鱼池。
承办法官与陈某交谈得知其与杜某还存在多起与该案类似的违约、侵权诉讼案件,如简单受理起诉,极易激化矛盾,甚至可能发生民转刑案件,形成不稳定因素。为实现案结人和事了,承办法官及时启动诉前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邀请镇综治办、村委会、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来到杜某家中,告知杜某陈某作为鱼池的承包经营权人,对鱼池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继续承包鱼池应通过合法的渠道续签承包协议,仅仅依靠武力非但不能达成目的,还可能加深误解,更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最终,在多方合力劝导之下,杜某来到陈某家中当面向道歉,并承诺不再干涉陈某使用鱼池,陈某也表示愿意续签协议,一触即发的矛盾最终得到圆满化解。
近年来,我院不断完善和创新多元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发挥基层群众组织在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搭建诉非衔接平台,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渠道,减轻群众诉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