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仙桃法院答卷① | 环境资源审判篇

发布时间:2022-12-25 点击数量:595

编者按:2022年,仙桃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局优服务,紧扣公正抓审判,突出党建强队伍,“两争一创”树形象,各项工作取得新业绩。自12月25日起,仙桃进入“两会”时间。即日起,开辟“聚焦两会·仙桃法院答卷”专栏,与您一起回顾全院干警勠力同心、攻坚克难的亮剑风采,分享仙桃法院乘风破浪、斩获佳绩的精彩时刻,向您“云端”交上仙桃法院答卷。


聚焦两会·仙桃法院答卷之环境资源篇


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国家的重要战略部署。汉江作为长江最重要的一级支流,其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事关长江大保护和国家战略实施全局。

今年以来,仙桃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长江大保护紧密结合起来,以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系统化为抓手,全力做好保护、修复、发展“三篇文章”,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守护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

一、多元共治,构建共抓大保护“朋友圈”

“全面保护长江,需要统筹协调、系统治理。”围绕同一个目标,仙桃法院、仙桃生态环境局、地方海事局等12家单位走到了签约桌前,共话长江大保护。各方在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保护制度、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达成共识,并签署了《长江大保护司法执法协作机制》(下称《协作机制》),着力建立司法执行“无缝衔接”机制,推动汉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

11月16日,水雾笼罩的汉江响起执法艇的鸣笛声。签署《协作机制》的12家单位开展首次联合巡查,重点巡查整治汉江流域仙桃段河流水面、水岸环境面貌、“四乱”现象治理。巡查过程中,12家单位就如何加强执法司法协调联动、创新水生态审判实践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纷纷提出了相应工作建议,进一步夯实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治理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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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湖国家湿地公园东与长江相接,西与汉水相连,公园及周边拥有10万亩滩涂、沼泽、水域、芦苇荡多种原生态湿地风光,被誉为“天然氧吧”。如何加强湿地司法保护一直是仙桃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点。

为进一步克服单打独斗“力弱声小”的痛点,仙桃法院联合7家单位签署《沙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推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宣传联动、基地合建、实务研讨五大联合机制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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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协作机制》《框架协议》落实,筑牢长江大保护生态屏障,仙桃法院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制定《环境资源审判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完善审判机制、明确责任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二、审判护航,架设快准狠打击“高压线”

“被告人刘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一起将废水直排汉江的环境污染案在仙桃法院公开宣判。

为深入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仙桃法院多年将长江大保护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大力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专门化审理机制,抽调审判经验丰富、有一定专业背景的资深法官组建审判团队,集中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鉴于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性较强,仙桃法院“借脑引智”,主动邀请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有效打破了专业“次元壁”。

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省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办法》和汉江中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以固定夜学、专业法官会议为载体,深入研究、联合探讨环境资源审判实务痛点难点,及时修订完善实施细则,确保环境资源审判统一裁判尺度、平衡量刑标准、做到类案同判。

“汉江保护不仅在水上,也在岸上。”10月31日,仙桃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采矿案,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旁听庭审。庭审后,相关部门就案说法、现场办公,共同商讨整治非法盗沙采矿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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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法官刘昌杰表示,仙桃法院在全力支持行政机关“拆违”“治污”时,及时梳理总结非法采矿、污染汉江水域等犯罪案件特征,根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并根据签署的《协作机制》,开展案件联办、风险联防,共同守护好汉江流域生态环境。

三、增殖复绿,筑牢修复性司法“保护屏”

“法官说法,让我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我自愿多购买5000尾鱼苗放流。”

“我已经深入了解长江禁捕重要意义,我公开赔礼道歉,希望通过放流鱼苗促进受损生态修复。”

5月20日,仙桃法院在东荆河流域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基地组织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放流鱼苗6万尾。放流的鱼苗均来源于被告人的生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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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好环境资源“一人破坏、公众买单”的难题,仙桃法院深入推进涉长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在运用自由刑、财产刑依法打击涉长江犯罪时,责令被告人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仙桃法院共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活动10余次,放流鱼苗20余万尾,种植树苗3万余棵,不仅起到了“非法捕捞必究、资源损害要赔”的警示效果,更有效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良好修复。

“我们不仅要增殖补绿,更要保鱼生、护树活。”为提升生态修复实际效果,仙桃法院紧密结合辖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实际,探索创新新修复模式,先后设立沙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汉江流域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东荆河流域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基地等3个生态修复基地,在沙湖湿地设立了1个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工作室,安排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干警定点办公、常态服务,逐步形成了“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生态修复基地+法官工作室”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格局。

四、增强共识,奏响全民齐参与“普法曲”

2021年12月,王某在禁渔期内到东荆河流域使用电鱼器捕鱼,被渔政部门当场查获。为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仙桃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在东荆河流域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基地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邀请周围居民到场旁听。庭审结束后,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干警就案普法,深入村居院落、田间地头向群众宣讲《长江保护法》,呼吁群众共同守护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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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地处‘长江之腰’,是长江干线流经最长的省份……”11月17日晚,在碧波涛涛的汉江边,一场以长江大保护为主题的法治夜校正如火如荼开展。

长江大保护离不开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仙桃法院结合党员干部“双下沉双报到”和“法律七进”,深入机关、社区、乡镇、学校开展环境资源普法专题讲座、专题问答、知识竞赛,发放宣传手册、设置长江大保护主题展板。同时,充分运用3个生态修复基地和1个法官工作室,开展巡回审判、警示教育、政策宣讲,努力让保护环境、保护长江的观念深入人心。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见法率”,仙桃法院坚持视频、电视、报纸、新闻网站、微文“五位联动”,线上线下同步宣讲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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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仙桃法院发布环境资源普法抖音小视频6期,开展环境资源专题普法活动2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经不懈努力,仙桃法院辖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数量同比均大幅下降。

“护一江安澜、绘荆楚青绿,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然。”党组书记、院长漆俊表示,仙桃法院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长江司法保护武汉共识》,强化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加强执法司法协调联动、多元共治,切实筑牢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司法屏障,守护一江碧水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