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传哭声 法官休庭解疑惑
近日,我院民一庭法官在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过程中,原告因不懂起诉和开庭程序,竟在法庭上急得哭了起来,承办法官当即宣布休庭,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和指导。
原来,原告李某的丈夫2016年10月因交通事故身亡。经交警现场勘验认定肇事司机负全责。后该司机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刑拘。迟迟拿不到赔偿款的李某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司机及承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李某以为起诉后只需要在家等着拿赔偿款就行了。开庭当天,坐在原告席上的李某完全不知道怎么陈述,也说不清楚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到了举证质证阶段,李某只是不断重复:“人都死了,又不是假的,你们还想赖账不赔?”被告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辩称:因原告举证不能,故拒绝赔偿。李某顿时慌了神,无助地哭了起来。
休庭后,法官依法向原告李某进行细致的法律释明,从原告应陈述起诉的事实及理由、提出具体明确的诉请讲起,一步步地说明开庭审理的程序规定,告知其对自己的主张必须举证,否则将承担于己不利的诉讼风险。见李某仍一脸茫然,法官宣布另行择期开庭。
事后,承办法官表示,到法院起诉的绝大多数当事人是第一次走进法庭,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庄严的法庭上,有事不会说,有理不会讲,有证不会举,就可能败诉。作为法官,也不会一判了之,对不懂法的当事人将尽量依法释明,尽量调解结案,以获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