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字号”荣誉!为他点赞!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仙桃市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刘拥军荣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刘拥军,1975年4月生,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1997年12月到仙桃法院工作,先后在毛嘴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工作。曾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二十五载坚守 以“平凡”铸就“非凡”——记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刘拥军
二十五年间,从一名书记员到一名审判员,他始终扎根审判一线。无论是在法庭巧断“家长里短”,还是在刑庭守护一方安宁,亦或是在行政庭化解行政争议,他就像一块“万能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他就是仙桃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刘拥军。
从新开始 做学思践悟的笃行者
善于学习,实干笃行,这是刘拥军身上最显著的标签。2017年,刘拥军从刑庭来到行政庭,这意味着一切都要从新开始。面对全新的审判领域,他注重“知”与“行”的结合,迅速完成“跨界”转变。
如何破解“告官不见官”的难题,他积极向院党组建议,要抓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个“牛鼻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被纳入全市综治年终考评,2018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21.6%。
他常说:“法官不能机械办案、一判了之,而是要将情法理相融,带着温度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他探索出“诉外沟通、庭前对话、庭中协调”工作模式,2018年该院判决结案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15.2%,有效缓和了“官民矛盾”,修复了“政企关系”,确保了“案结事了人和”。
服务大局 做尽心尽责的奋进者
“总投资5亿元的远大医药集团武药制药项目在我市正式开工......”2021年3月30日,正在家中书房写判决的刘拥军,听着电视传来的声音时,不由放下笔,长舒了一口气。
原来,该项目所竞得的土地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此前,该土地曾被仙桃某蛋品公司(以下简称蛋品公司)租赁,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蛋品公司私建厂房。随后,该土地被征收,蛋品公司就土地征收补偿问题一直未与有关部门达成协议。
为促成补偿协议尽快达成,保障项目顺利开工,刘拥军一方面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助力市自规局、市城管局依法履行违法建筑查处程序;另一方面,建议街道办事处协调商讨补偿事宜。在多方努力下,蛋品公司最终同意补偿协议。
以案说法 做一丝不苟的解惑者
“从彭某不服贵局没收非法财物及罚款案中,我们能够得到什么启示?”在市市场监管局,刘拥军带案上门,围绕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重点,向该局执法人员讲解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增强其执法规范化意识。像这样的“进机关”场景,刘拥军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
每当办完行政案件、合上卷宗时,刘拥军就在思考,行政执法人员在具体的执法行动中,如果对当事人多点释疑解惑,就有利于当事人理性接受案件的处理结果。基于此,他针对行业监管漏洞、社会治理薄弱环节等方面向行政机关发出10余份司法建议,助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二十五载坚守,对他而言,就如同播种一粒法治种子,精心呵护,期待破土而出,一路顽强成长,经历风霜洗礼,在“平凡”中成就“非凡”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