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锦旗里的跨省温情~
“多亏了你们,不然我这钱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要回来!”张大爷紧紧握住龙华山法庭庭长陈丹的手,并送上了一面鲜红的锦旗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
2025年1月,河南省新乡市某村村民张大爷与湖北仙桃某公司签订了鱼苗买卖合同。张大爷按约支付货款后,该公司迟迟未发货。张大爷遂将其诉至仙桃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共计16000元。
组织调解
“既要维护张大爷的合法权益,又要将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受理案件后,陈丹立即对该案进行了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并为了尽快化解纠纷,决定前往企业进一步了解案情。
“这是张大爷和你们公司签的合同,我们今天来也是想进一步了解情况。”
“法官,我们财务系统显示没有关于这笔账目的登记。”
经过核查合同、联系员工,发现当时对接这笔业务的两名业务员突然离职且未办理交接手续,从而造成对接断档,导致企业没有对这笔订单进行发货。
“你看,老人家这么大年纪了,从新乡到仙桃也是不容易。现在把误会说清楚了,咱们就赶紧把事情给解决了。”陈丹一方面对张大爷进行情绪疏导,另一方面积极引导企业妥善化解纠纷。
最终,在陈丹的主持下,某公司在核实账单后,将16000元货款退还给张大爷,并主动承担了其往返的费用。
案结事了
纠纷顺利化解后,陈丹立即投入了紧张的工作。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张大爷去而复返,于是便有了开头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