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荣誉!仙桃法院获评“节约型机关”

发布时间:2022-12-13 点击数量: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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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公布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仙桃法院被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仙桃法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要求,树牢“过紧日子”理念,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理念,精打细算、聚力增效,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创建工作责任

研究制定《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院机关管理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牵头,政治部、督察室等部门协调配合,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为节约型机关创建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健全保障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二、强化建章立制,优化创建工作机制

先后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等精细化管理规章制度,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加强院机关水、电、气日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将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纳入日常督察,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激发全院干警职工创建节约型机关的动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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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宣传引导,凝聚创建工作合力

在院机关楼道、走廊、电梯和食堂等区域,布设节约型机关创建宣传展板。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期间,通过“一网两微”新媒体平台、LED电子屏、宣传橱窗等开展厉行节约主题宣传,推动宣传工作常态化。把创建节约型机关纳入日常教育培训,通过主题党日、集中夜学等形式,集中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构建节约型机关的系列文件精神,提高全院干警职工厉行节约的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精细管理,提升创建工作实效

狠抓财务审批规范管理,所有支出均按照“线上+线下”双流程审批,确保层层把关、不留疏漏。细化明确经费审批支出、资产物资申领配发标准,规范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耗材等申领、管理、报废规程,切实做到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该花的钱务求实效。创新机关食堂运营模式,将院机关食堂取餐方式由自助取餐改为食堂工作人员打餐,在保证健康营养前提下优化配餐,优先使用应季食材,在提升菜品质量上下功夫。积极开展“光盘行动”,收餐区安排专人监督提醒,加强“少量多次、按需取餐”宣传引导,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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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低碳节能,打造三智融合品牌

以信息化赋能节约型机关创建,以集约高效为抓手,积极打造机关管理智防、智治、智服“三智融合”工作品牌。加大信息化运维保障,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全院非涉密文件实行网上传输,公文、财务审批统一采用网上审批,减少用纸消耗。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动诉讼服务、审判辅助、会务管理智能化。积极倡导绿色出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公务车辆均配备GPS智能监管系统,行车轨迹一目了然。从严审核车辆维修申请,推行节油措施,公务车辆保障费用明显下降。

仙桃法院将突出品牌创建,打造“三智融合”特色品牌机关,大力推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断完善各项节约节能管理制度,积极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浓厚氛围,为全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物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