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案件巡回法庭全力打造交通维权“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7-05-16 点击数量:415

    “解决纠纷快捷便利,再也不用医院、法院、交警大队、保险公司来回跑了!”李某拿着我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高兴地说到。

    前不久,李某被毛某驾驶的小汽车撞伤。伤愈出院后,因对赔偿数额存在较大分歧,李某和毛某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申请人民调解。调解过程中,我院交通案件巡回法庭法官“主动出击”,以娴熟的技巧成功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因李某申请对该调解协议效力进行确认,在书写确认申请书并准备相应证据材料后,巡回法庭当即立案。只用了不到半小时,确认该调解协议效力的民事裁定书就已经制作完毕。承办法官同时告知毛某应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如拒绝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的,李某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走出事故调处大队,李某看了看手表,从立案到纠纷解决仅用了50分钟。

    面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难、诉讼程序繁、执行周期长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我院主动作为,积极创新,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沟通协调,于今年4月27日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成立了仙桃市首个交通案件巡回法庭,专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诉讼咨询、纠纷调处、司法确认等工作,实现了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诉讼服务,初步实现司法确认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极大减轻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截至目前,巡回法庭共受理诉讼案件5件、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案件5件,已有10余名当事人通过“一站式”便捷服务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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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设立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的

交通案件巡回法庭审判庭

    下阶段,巡回法庭还将继续加大诉前调解的力度,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提升诉前调解效果。同时,与各保险公司和鉴定机构积极对接,建立快速鉴定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缩短进入诉讼程序案件的审理时间,确保每一名交通事故当事人都能在交通案件巡回法庭得到快速、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