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守护沙湖湿地 共同缔造大美仙桃
——仙桃法院开展湿地保护主题活动

发布时间:2022-11-01 点击数量:1129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参与共同缔造,着力营造湿地司法保护良好社会氛围,10月31日,仙桃法院在沙湖国家湿地公园组织开展“全力守护沙湖湿地 共同缔造大美仙桃”主题活动。

640.png

沙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仙桃市沙湖镇境内,规划总面积2723公顷。湿地公园及周边拥有10万亩滩涂、沼泽、水域、芦苇荡多种原生态湿地风光,被誉为"天然氧吧"。东与长江相接,西与汉水相连,古老的东荆河贯穿全境,成为公园的主要水系枢纽。园内栖息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种、二级保护动物30多种、省级保护动物80多种。

一、机制共建,部门联动强保护 

640 (1).png

纵横的环沟、茂密的芦苇,在风景秀美的沙湖湿地公园,仙桃法院携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村农业局、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汉江河道管理局东荆河管理分局以及沙湖镇人民政府签署《沙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框架协议》。640.jpg

签署协议


仙桃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蒲清慧,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付永飞,市农村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蒋超,汉江河道管理局东荆河管理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远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吴祥红,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陈小平,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光永红,沙湖镇党委副书记郑先淼及沙湖湿地周边村民代表、市法院青年干警代表等50余人参加签约仪式。仙桃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倩主持签约仪式。汉江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陈忠军应邀见证签约仪式。

640 (1).jpg

8家单位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联动宣传、建立环境保护基地、建立实务研讨平台等五方面达成共识,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合作机制。此次《沙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仙桃法院与政府职能部门以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为目标,联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推动湿地保护跨部门协作,积极引导社会大力参与湿地保护,共同缔造美丽仙桃的生动实践。

二、湿地共护,巡回普法聚群力 

签约仪式结束后,仙桃法院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巡回宣讲活动。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在维持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人类福祉等多方面具有重要价值…”仙桃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一级法官刘昌杰,围绕“什么是湿地”“湿地的保护价值”“我国湿地现状及保护”“破坏湿地行为及法律责任”等内容,结合仙桃法院审理的涉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向沙湖湿地周边的村民代表进行法治宣讲。

640 (2).jpg

“湿地保护可以从我们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垃圾分类投放也是在为湿地保护做贡献。”仙桃法院青年干警还通过流动普法,向观光游玩的游客分放发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和湿地保护倡议书,呼吁大家从身边做起,共同守护湿地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打造美好生活生态环境。

640 (3).jpg

生态治理,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仙桃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深化多部门协作机制,将共谋共建共治的工作方法贯穿于湿地司法保护全过程,促使生态环境的“颜值指数”和人民群众的“满意指数”同步提升,与辖区人民群众共同缔造碧水绕城、清水润城的美丽仙桃。